孙先生的爷爷和奶奶婚后购买了两间房屋,产权人为孙先生的奶奶,后来又在院里盖了两间自建房,但没有产权证。爷爷奶奶只有孙先生父亲一个子女。去年听说房子要拆迁,为了能多得些拆迁补助,爷爷奶奶决定办一个假离婚,得到拆迁补偿后再复婚。于是他们在2008年7月协议将两间有产权的房屋和两间自建的房屋进行分割,每人分有一间有产权的房屋和一间自建房,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哪知道他们协议离婚后一个多月爷爷却要和一位40岁的女士结婚,家人再三劝说也不能改变他的决定。后来他们于2008年10月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住在爷爷的那间屋子。2008年12月爷爷和这位后老伴两人去了新疆,也没有告知家人,后来这位后老伴给孙先生一家打来电话说爷爷在新疆因饮酒过多,酒精中毒,在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了。大家感到非常的意外,于是赶赴新疆,到了以后爷爷的尸体已经按新疆的习俗埋葬了。到医院询问死亡原因,医院的病例上写明是呼吸衰竭,心脏猝死。十天后爷爷的后老伴拿着两份材料给了孙先生,一份是协议书上面写着爷爷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都归他的后老伴所有,但是字体却不像爷爷的,而是和他的后老伴的字特别相似。另一份是遗嘱,爷爷将所有的财产都遗留给他的后老伴。大家看到这两材料很气愤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这两份材料是否有效,孙先生他们能否继承爷爷的财产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