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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条,已有5位网友发表评论

2013-05-08 11:30:28
法邦网·网友
有很深的法理学底子才一眼看的明白
2009-05-10 13:46:11
网友
哈哈!太经典了
2009-05-09 09:40:25
网友
都是专家,这么经典啊
2009-04-06 11:06:15
网友
这都是谁研究出来的啊,佩服!!!
2009-04-01 00:09:02
网友
一个无辜的客体,加上诸多被定义的主体,形成了太多的关系,所以才有这纷繁复杂的世界,有了这么多的法律关系。愿所有的法律关系只停留在“开心一笑”,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诸多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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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信息

护身法宝(综合版)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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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3-26
发刊周期:周刊
本期浏览:15718次
[本期简介]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分居,已经占到所有离婚案件的30% 以上。“分居”,越来越成为和“离婚”息息相关的词汇。什么是“分居”,法律上的解释与大众的理解并不完全一 致。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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