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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货运代理公司法律事务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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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1
作者:苏村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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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货运代理公司来说,并不是每一笔业务最终都能形成纠纷,但作为正规公司的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常识,养成规范的操作习惯,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节约成本。

  对于货运代理公司来说,并不是每一笔业务最终都能形成纠纷,但作为正规公司的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常识,养成规范的操作习惯,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节约成本。结合在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中遇到的问题,做如下建议,望能给公司及员工以启发。

  1、业务结束后,应当及时让客户对发票收据(具体形式在办公室备存)予以签收,以保证我公司在诉讼中处于优势地位,有利于案件的顺利判决。(例如进兴纸业,东方制衣有限公司一案,尽管被告不出庭但因为我方证据充分确凿,同样可以赢得诉讼)

  2、在做每一票业务的时候,在与客户清算之前,保留好相关的定仓委托(下货纸),场站收据等证据。

  3、在与客户进行往来传真时,应当要求对方设置传真号,及单位名称,以妨客户不承认传真的效力。

  4、当发生业务量比较大,时间跨度很大,我方的证据不是很齐备的情况下,应当及时要求对方出具保函。(保函的具体形式在办公室备案)

  5、在快递业务中,应当要求客户相关人员在运单上签字,在接受其他物流公司的转委托的情况下,应当要求委托公司的相关人员签字)

  6、在客户主张用支票付款并收回所有的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要求对方签署情况说明(具体形式在办公室备存),以防客户提供的支票为空头支票或者密码错误。

  7、在给客户做业务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对方的帐号,公司的全称(一字之差也不能)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公司的具体住所地,这样有利于及时的采取保全措施,及时收回代理费。

作者:苏村野律师 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 
网址:http://sucunye.fabao365.com/ 
电话:13884799368 
邮箱:sucunyelawyer@163.com

编辑:赵颖

看完此文后的用户评论(共0篇评论):
非常有用,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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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学到一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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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是打打酱油的
0 人
无聊,没什么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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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劲儿,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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