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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有情?无情?
你说我说:10岁的女孩儿金金远从河南进京,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求情信,恳求法官叔叔“刀下留人”。

  一场夫妻间的冲突,就这样毁灭了一个家庭——丈夫一怒之下将妻子锤杀,自己也因此二审获判死刑。而他们刚刚10岁的女儿金金竟远从河南进京,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求情信,恳求法官叔叔“刀下留人”。
  
  女孩进京救父的消息一经播出,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金金的命运也牵动着众多网民的心。某网站为此专门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人们对此事的看法可谓是“泾渭分明”:一方表示,金金的遭遇值得同情,法院应作出人性化的判决;另一方对此则表示质疑,他们认为法网无情,杀人理应偿命。
  
  网友们在网上纷纷留言。有的说,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幼小的心灵,法外开恩也未尝不可。一个孩子,能够为父请愿,其本身就体现了人性光辉的一面。多给活着的人赎罪的机会,这也不失为是一种文明的进步。也有网友呼吁,希望大家理智地考虑这个案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否则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试想此后大家竞相效仿,有了罪行就去法院求情,法院又该怎么办?
  
  业内人士对这一事件的看法也不统一。一派认为,对死刑应当“少用慎用”,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金金父还是不杀为好。另一派则认为,原审法院量刑适当,被告罪该判死。不能以孩子心灵造成伤害为由,就在法律适用上“网开一面”。这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
  
  您对这一事件是怎么看的?欢迎大家给我们留言,或直接点击本期话题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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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身法宝(综合版)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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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3-19
发刊周期:周刊
本期浏览:38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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