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多个分类信息网站上发现一则题为《最低价出售身份证扫描图》的广告,称只需一元钱就能买到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息可以如此轻松的得到,让我们每个人仿佛成了透明人,每天都在“裸奔”。而据中国社会科学院3月2日发布2009年“法治蓝皮书”显示,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已经形成产业,到了必须用法律来规范和保护的关键时刻。 根据社科院的“法治蓝皮书”介绍,我国个人信息滥用情况大致归纳为如下类别: 第一种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有关机构超出所办理业务的需要,收集大量非必要或完全无关的个人信息。比如,一些商家在办理积分卡时,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机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子女状况等信息;一些银行要求申办信用卡的客户提供个人党派信息、配偶资料乃至联系人资料等。 第二种是擅自披露个人信息。有关机构未获法律授权、未经本人许可或者超出必要限度地披露他人个人信息。比如,一些地方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人员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违法行为进行公示;有些银行通过网站、有关媒体披露欠款者的姓名、证件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有的学校在校园网上公示师生缺勤的原因,或者擅自公布贫困生的详细情况。 第三种是擅自提供个人信息。有关机构在未经法律授权或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所掌握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比如,银行、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等机构之间未经客户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共享客户信息。 那么面对这么多非法滥用信息的行为和方式,仿佛透明人一样的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呢?国家对这样的行为又是如何规范的呢? 其实自2003年以来我国就一直在酝酿和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迟迟没有出台。今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是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取得的又一成果。 当然,就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滥用信息状况来说,一个条文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还是远远不够的,那么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呢? 在签署合同时要非常谨慎 在上网时始终保持警惕 定期查看你的对账单 了解有关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