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小白是个幸福的女子,有着体面的工作,还有一个疼她爱她的好丈夫。为此,她的脸上总是挂着浅浅的笑意。可最近,淡淡的愁绪爬上了龙小白的脸庞。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的笑容消失的呢? 原来,这一切都是龙小白腹中的小宝宝惹的祸。身为总经理助理的龙小白,已经怀有5个月的身孕。由于怕影响工作,她并没有将自己怀孕的事情告知公司领导。但是,日益隆起的肚子“出卖”了小白。前两日,公司员工聚餐。席间,同事纷纷向总经理敬酒,惟独龙小白怕喝酒会影响胎儿而未起身。为此,大家都看着小白,小白支吾了半天没说什么。总经理看了她两眼,也没有多问。 没多久,一纸关于龙小白的任免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将其调任为保洁员,工资由原来的4000元降至800元。“保洁员的工作包含擦地板、掏地沟等体力活,我怎么吃得消?”尽管龙小白向部门经理表达了其身为孕妇的难处,但经理的答复是公司的决定不能改变。 无奈之下,龙小白找到公司高层领导,但被告知“其实你怀孕应主动提出辞职”。龙小白明白,公司是在逼迫自己主动辞职。丈夫孙永也劝龙小白:咱们家又不指着你那点工资过活,干脆辞职算了,好好在家安胎。可倔强的龙小白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就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宝解密: 由于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于是一些“精明”的企业就想出了“变岗变薪”的对策,以此来逼迫员工自行辞职。殊不知,企业的此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本案中,小白所在单位在得知小白已经怀孕后,马上将其调换至保洁员的岗位,从总经理助理到保洁员,如此强烈的反差,足以说明该单位此举的用心:让小白自行离职。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因此,小白所属的企业将其工资由4000元降至800元的做法是违法的。而且,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单位可单方面对职工岗位予以调整”的,企业在未与员工协商的情况下进行的调整岗位行为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