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许多做企业的朋友说“我是法人!”错,大错特错!“法人”不是人,它是一个经济组织。听起来好像是在骂人,可真是这样吗,看看下面的讲解,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法人它是一个经济组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个组织统称为法人。不是所有经营企业都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称为“ 法人”企业。从企业的角度讲,法人必须是:(1)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这是企业具备法人的前提条件,如果不能达到这个条件,就不能称之为法人。 说自己是“法人”,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误解,自称为“法人”的人,正确的称谓应该是“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人”,代表企业法人从事业务活动,其权利是由“企业法人”赋予的。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所从事的活动,代表的是企业行为。“企业法人”要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司中,一般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没有董事长或总经理,就要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为准。 不能把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混为一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老板经理们的生意有做大、做出国门的可能,要从法律上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有一个正确的称谓,不能老说自己是“法人”,以免让人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