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房地产行业和信贷规模双重调控影响,各家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信贷都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收缩。中行、交行、招行、中信、光大、深发展等多家银行就各自调整了政策,特别是利率,都有不同程度上调。个人住房信贷的政策正在越收越紧。虎年就房地产交易市场第一头“拦路虎”便是房贷紧缩,很多银行都迟迟不放贷款,纠纷也随之不断产生。 对此,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地产律师杨东建议注意以下几点,避免房贷紧缩导致买卖纠纷。 一、选择品牌房产中介或专业的房贷机构。一般品牌房产中介、专业的房贷机构和贷款银行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能更具体、更准确、更及时的得到各大银行房贷的政策走向,了解各家银行的审批条件、优惠政策以及放贷的速度快慢,从而选择对最适合自己的贷款银行。且相应配备的法律文书也较为完备、更新也较为及时。涉及专项的贷款服务可以签订协议加以保障。 二、签订好补充协议,这个是最重要的事项。如应对迟延放贷,则可以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补充协议贷款约定内容上加以规避,涉及付款日期的约定不能具体到某日,可以约定为“银行实际放贷日”,或加上“以银行实际放款日作为准”。如贷款未获银行批准,则可以约定“因不可归结为买卖一方的原因而导致贷款未能被批准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陪同购买或出售,真正做到买卖无忧。 (作者系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