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投稿热线:
离婚诉讼的顾虑与对策
导读: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

  我在法官与律师生涯中,办理了数百宗离婚案件,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为什么呢?虽然现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

  二、 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三、 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四十七条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四、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于举证程序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在您立案时,法院回执的“举证通知书”内,当事人一定要认真阅读。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

  五、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近60%的离婚案件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其实,如果构不成同居,花大力气找“第三者”证据的意义是不大的。首先,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因此,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院心理明白的证据,就可以了,不必太在意这些证据是否对法官司自由栽量时产生倾向影响。

  六、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如果孩子十周岁,一般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判决。

  七、对方拒不履行调解书/判决书中的义务怎么办?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应给付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看完此文后的用户评论(共0篇评论):
非常有用,收藏了!
0 人
还可以,学到一点知识
0 人
一般,我是打打酱油的
0 人
无聊,没什么看头
0 人
差劲儿,浪费时间
0 人
用户平均打分:

我也评两句(评论0条)

系统检测到你没有登录,将以"匿名"身份发表评论,登录后评论可获取职分!我要登录注册
打 分: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个
正在提交,请稍后...

相关内容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在此,法邦网熊世松律师为您提供应对之法。
护身法宝 为您护航
amulet.fabao365.com

专业版推荐

护身法宝(专业版)第13期
如何防范加班费争议?如何计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何力律师为您讲解企业劳动法律风险中...[详细]
护身法宝(专业版)第64期
如果如本案当事人一样已然陷入维权绝境,拆迁户仍然可以寻求专业拆迁法律工作者的援助...[详细]
护身法宝(专业版)第38期
人们常常忽略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的区别,当然也就不会注意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的法律意...[详细]

精彩推荐

护身法宝(专业版)第9期
按照旧法的规定,投保人因为一般过失未告知就可以满足解除合同和拒赔的条件,而新法的...[详细]
护身法宝(专业版)第38期
人们常常忽略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的区别,当然也就不会注意产品瑕疵和产品缺陷的法律意...[详细]
护身法宝(专业版)第22期
购买二手房之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若出现“一房二卖”、卖...[详细]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