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万元的丰厚遗产,父母、儿子、妻子共四位继承人,一份遗嘱却把所有遗产留给了妻子一个人。不过,虽然有立遗嘱人亲笔签名,但这是一份电脑打印出来的遗嘱。那么,这份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吗?打印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李雪与赵天明再婚有10多年了,婚后二人没要孩子。2007年7月,赵天明不幸病逝,身后留下花园洋房、轿车、单位分房等财产。按照继承法,这些遗产应由赵天明的妻子、尚健在的父母以及与前妻生的儿子共同继承,但一场遗产纠纷就此掀起。 李雪拿出了一份遗嘱,这份电脑打印的遗嘱声明:“本人如有意外,现存财产全部归遗孀李雪所有。”遗嘱上有赵天明的签名。赵天明的父母和儿子认为这份遗嘱不可能是赵天明的真实意愿,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应按法定继承来分割赵天明的遗产。 此案审理后,一审法院认为:由于李雪持有的是一份电脑打字、立遗嘱人在后面签字形式的遗嘱,与自书遗嘱要求的法定形式不符,因此该遗嘱无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80余万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宣判后李雪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对于认定打印的自书遗嘱,应采取较高的证据标准。即:只有在存在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该打印自书遗嘱确属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认定该打印自书遗嘱具有效力。但是,在本案中,李雪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该打印的自书遗嘱确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于该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定的自书遗嘱合法性条件,因此,应属无效遗嘱。市法院维持原判。 公民有权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那么,如何订立有效的自书遗嘱,以避免日后继承人为继承遗产之事起纷争呢? (1)应亲自书写,遗嘱中应直接地反映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表述及用词应严谨,不要使用易产生歧义的语句。同时要特别注意,遗嘱只能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比如,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只能处分自己名下的那一半。 (2)要有本人签名。如果仅盖章或仅摁手印,则这样的自书遗嘱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3)要注明年、月、日。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按照法律规定,多份遗嘱的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 (4)如对自书遗嘱进行涂改、增删的话,需要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明确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不要以盖章或摁手印来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