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的手机被人偷走后转卖,小吴凭着手机自带的防盗追踪功能找到了买主,结果买主却要求吴先生原价购回手机。买主的做法是否合法? 今年3月的一天,女友在逛街时,手机被一短发男子盗走。接下来的几天内,小吴的手机频频接到报警短信。他按短信里提示的号码打过去,但一直无人接听。直到4月1日,小吴再次收到一个SIM卡号,当他再次拨打这个号码时,没想到一女子却接听了电话。 该女子自称目前在校读大二,手机是她花了450元从二手市场买来的,“如果要拿回,你得给我450元”。小吴却认为,手机是自己的,拿回来天经地义,不需要付钱。双方陷入僵持,最后在民警协调下,小吴付了200元取回手机。 法宝解读 根据物权法规定,受让人善意通过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以合理价格购得赃物并依法交付的,所有权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因此,小吴要拿回手机,应当支付女大学生所付的购机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