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刑事审判座谈会”与会人员透露,今年内,北京执行死刑有望全部使用注射方式。 为何要实行注射死刑?当然是使被执行人痛苦降至最少,更加人道。有专家称:“之前执行死刑多选择枪决,是因为枪决有威慑力,可以阻吓人们进行严重犯罪。但与威慑力伴随的是,枪决过于残酷。枪决也不人道,有些地方的风俗习惯希望死后留全尸。随着社会的发展,枪决的威慑力在逐渐减弱,弊端愈加显现。” 然而这条在社会各界一致认为具有进步意义的举措,在民间得到的反响却不尽相同,许多人茫然无措,甚至可以用纠结万分来形容。网上的一个问卷调查可以很好的说明这种现象:在回答是否赞成注射死刑时,有近七成的网友投了赞成票,但在怎样执行注射死刑上,有56%的人选择了,对于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还是应该执行枪决。这样一份调查结果,民众的矛盾心理显而易见。一位市民就曾致电法院:“对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来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样的死法,太便宜他了!”实践中,法院也倾向于对主观恶意大、社会危害性大的暴力犯罪,采用枪决,毕竟“不能不考虑公众尤其是受害者家属的反应”。 注射刑一度还被理解为“贪官最后的特权”,以往注射刑多适用于高级官员,如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等。对这种死亡面前人人“不”平等的现象,如何平息公众的质疑与批评,更是决策者应予考虑的。 那么,您对全面推行注射死刑是如何看的?欢迎留言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