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投稿热线:
“被逼强奸”该不该负刑责?
导读:为敲诈钱财,河南平顶山市一个犯罪团伙强迫一名被劫持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强暴另一名被劫持的女学生,并胁迫这名工作人员用绳子勒该女子……。

  为敲诈钱财,河南平顶山市一个犯罪团伙强迫一名被劫持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强暴另一名被劫持的女学生,并胁迫这名工作人员用绳子勒该女子……。受害女子最后死亡,该团伙8人已被捕,检方也已提起公诉。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争论的焦点莫过于司法机关对检察院工作人员夏某的处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因为,“夏某也是受害人,刚参加工作一年,年纪也比较小……”负责侦办此案的该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长李廷山解释道。
  
  对于公安机关的这一解释,受害女生的家人并不认可,持相同意见的还有众多热心网友。他们认为,同为受害人却参与了强暴、杀人,“不能以检察人员受胁迫为理由,不对其背离职责、良心、道义的行为予以追究!”有法律人士指出:“夏某对王某实施强奸和勒颈的行为都是在精神受到巨大压迫的情况进行的,这在刑法上被称为胁从犯,正因为是受胁迫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低,刑法规定‘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刑可免,罪不容赦。” 
  
  但也有人认为,夏某不属于胁从犯,不应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胁从犯虽然是在暴力威胁下参与犯罪,但他被胁迫参与犯罪时,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而本案中,“夏某所谓的‘强暴’也好,‘勒女学生’也罢,都是在其身体完全被人控制、操纵且强迫之下实施的,客观上自身一点反抗的能力和选择的机会都没有。”因此,夏某的行为应作为“意外事件”来处理。 
  
  夏某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当地警方将其列为受害人而未对其采取任何措施的做法是否合法?欢迎留言参加讨论。

看完此文后的用户评论(共0篇评论):
非常有用,收藏了!
0 人
还可以,学到一点知识
1 人
一般,我是打打酱油的
0 人
无聊,没什么看头
0 人
差劲儿,浪费时间
0 人
用户平均打分:

我也评两句(评论0条)

系统检测到你没有登录,将以"匿名"身份发表评论,登录后评论可获取职分!我要登录注册
打 分:
内 容: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个
正在提交,请稍后...

相关内容

护身法宝 为您护航
amulet.fabao365.com

综合版推荐

护身法宝(综合版)第4期
小朱出车祸住院已经有些日子了,在车祸鉴定为责任完全在肇事司机之后,虽然法院判决对...[详细]
护身法宝(综合版)第6期
阳阳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一场车祸夺走了阳阳爸爸的生命。那时,阳阳还不知道自己将...[详细]
护身法宝(综合版)第11期
待岗和内退职工是否可以与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于这一点很多人认为,劳动者只能与...[详细]

精彩推荐

护身法宝(综合版)第54期
“春运”: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运输期间。以春节为界,共40天,由国家经贸委统一发布,铁...[详细]
护身法宝(综合版)第50期
购房者李先生签了定金合同后,才知道购买的房屋竟然不是住宅,土地性质竟是“办公楼”...[详细]
护身法宝(综合版)第2期
维权是永恒的话题,在年底众多开发商促销的糖衣炮弹中,购房者更应小心那些甜言蜜语。...[详细]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