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在广州嘉衡首饰厂内,25岁的男子何某携带水果刀接连捅伤两名女高管后逃到楼顶,随后跳楼自杀,两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有工人称,该男子原是该厂工人,被辞退时厂方给予的经济补偿不全,曾多次交涉无果还被掌掴(3月13日新快报)。 读罢这则消息,我在痛心之余更觉得有必要进行反思。 反思一: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像何某这样行凶杀人然后自杀,显然属于一种非理性的“维权”方式,既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反思二:发生国际金融危机,企业首当其冲受到影响,难免又要波及劳动者。特别是对缺乏经济承受力的劳动者来说冲击更大。劳动者失业,生活将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形下,些许经济补偿金就成了失业者暂时维持生计的依靠。何某月工资不到1000元,应依法得到的补偿金只有2000余元。这家工厂居然连这点钱都不给足,而且在交涉过程中受到该厂一外籍管理人员的掌掴。企业老板们,遇事还是将心比心,与人为善,多为劳动者想想吧。千万不要忘了伟人的名言---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反思三:何某没有找过当地劳动执法部门,这显然与其对从劳动执法部门得到帮助缺乏信心有关或根本就不知道。通过劳动仲裁较为繁琐不说又耗费时间,我本人对此深有体会。所以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通过劳动执法部门寻求纠纷得到解决的并不多,要么通过非正常途径解决问题,要么自认倒霉,放弃维权。如何方便快捷地解决劳动者维权问题,实在得想办法加以改进了。 当前情形下,不少劳动者失去了工作,难免会产生比平常更多的劳动纠纷。越是如此,越需要用人单位的仁爱之心,越需要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为劳动者提供切实的帮助,注重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而发生在广州的失业者为得到合理补偿金实施犯罪行为的极端事例,无疑是以惨痛的事实就此敲响的警钟。